【医院快讯】我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绍兴市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医院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收获。
近年来,我院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将文明单位创建与医疗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市文明办的部署,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先后在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开展便民惠民措施、提高综合服务质量、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以及落实浙江省适龄儿童窝沟封闭民生实事工程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通过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求创新,我院的内涵建设得到了全面提升,近年来,先后荣获了“市级青年文明号”、“市级巾帼文明岗”、“省级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