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得“浙江省无烟单位”荣誉称号

2015.08.10      浏览量:1250

    近日,经浙江省爱卫会评审,我院获得“浙江省无烟单位”荣誉称号!
    我院自开展“浙江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对照《浙江省无烟单位标准》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从多方面入手,进行规范控烟管理:一是成立控烟领导小组与控烟巡查小组,设立“控烟监督员”,实行院科控烟,责任分解;二是制订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控烟管理及奖扣制度,引导激励全院职工自觉拒绝烟草;三是开展禁烟劝导工作,全院职工均有义务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四是营造无烟良好氛围,把禁烟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楼层区域张贴控烟标识、海报,营造良好的氛围。
    今后,我院将继续巩固“无烟单位”创建成果,为社会无烟环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